电子烟SDS、UFI、PCN注册

2020年6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U)2020/878法规,对REACH法规的附件进行了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规定了欧盟SDS的内容和格式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新的SDS在第一节中要包含唯一配方标识(UFI),之前的SDS可以使用到2022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22日欧盟发布毒物中心通报法规(Commission Regulation2017/542),作为《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Requlation(EC)No1272/2008)的新附件VII,来实施有关急救医疗响应时的协调信息要求。根据该法规,所有投放到欧盟市场并具有理化危险或健康危害的混合物,需要向成员国毒物中心提交通报,并引入了新要求:在危险混合物标签上附上唯一的配方标识(UFI)。

2021年1月1日,毒物中心通报(PCN)迎来第一个合规日,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消费和专业用途产品,需要通报信息给成员国指定机构,并要求在标签上附上唯一的配方标识(UFI)。

PCN的提交人和责任主体是将危险混合物投放市场的欧盟境内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混合物配置商)。仅在市场上储存和放置混合物的分销商,在不进行任何其他混合物活动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需要向指定机构提交信息。但是,一些分销商对产品进行更换品牌、重新包装,或将产品投放到上游用户未通报的成员国市场,则仍需要向指定机构进行通报。

唯一的配方标识(UFI)是由欧盟企业的增值税编号和分配给产品的内部代码生成的16位字母数字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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